释义 |
1、本人办理,带上户口本和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武装部进行办理,领证由街道人民武装部填写兵役登记表报区兵役机关,区兵役机关发放兵役证 2、家人也可以帮忙办理,带上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武装部办理,一定要是户籍所在地,因为,每个地区生成的兵役证号码不一样,必须是户籍所在地。 3、相片,携带2张1寸免冠照片,没有强制规定,有的地方要,有的地方不要。可以带着,一般是红底的,也可能是蓝底的,具体还是要问想相关人员。 兵役,是指国家关于公民参加武装组织或在武装组织之外承担军事任务、接受军事训练的制度。主要包括公民在军队中服现役,在军队外服预备役,以及在校学生接受军事训练等方面的有关规程。 兵役制度是国家的一项重要军事制度,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或国家元首以法律、法令的形式颁布实施。对于保障军队现役兵员的更替和后备兵员的储备,加强国家武装力量建设,建立战时兵员动员基础,具有重大意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四条 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兵役登记包括初次兵役登记和预备役登记。 第十五条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按照兵役机关的安排在当年进行初次兵役登记。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兵役机关的安排,负责组织本单位和本行政区域的适龄男性公民进行初次兵役登记。 初次兵役登记可以采取网络登记的方式进行,也可以到兵役登记站(点)现场登记。进行兵役登记,应当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