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规模纳税人能抵扣进项发票吗 |
释义 | 小规模纳税人不能抵扣进项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取不到增值税专用发票,且适用百分之三的征收率,而不是百分之十七的税率,所以不能抵扣进项税,这是条例和一般纳税人管理办法规定的,但有一特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公告,纳税人自办理税务登记至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期间,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其在此期间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可以在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抵扣进项税额。 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是可以抵扣的前提,指的是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和税法的规定,真实记录和准确核算的经营结果,通过隐瞒收入形成的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其进项税是不允许抵扣的。 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开具百分之三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也可以去国税代开百分之三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如果一般纳税人收到的小规模发票是增值税专用发票, 则一般纳税人可以进行抵扣,如果收到的是增值税普通发票,则不可以抵扣。 如果一般纳税人收到的小规模发票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内容是用于发放员工福利的则不可以抵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九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第十一条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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