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甲状腺癌一期被少赔,是否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
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保险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全额赔偿,被保险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在此案例中,被保险人甲状腺癌一期被少赔,可以考虑提起民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合同的性质、交易习惯和诚信原则履行义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未约定的,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和保险惯例履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的,应当提供合同及其履行情况的证据。”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二条规定:“医疗费用、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误工费、精神慰抚金和因死亡造成的丧葬费等,应当按照实际支出、实际损失或者合理标准计算,具体数额由当事人协商确定或者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认定。” 根据以上法律依据,甲状腺癌一期被少赔的被保险人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要全额赔偿,如果未能得到满意的结果,可以选择提起民事诉讼。在诉讼中,需要提供合同及其履行情况的证据,同时要求保险公司按照实际支出、实际损失或者合理标准计算赔偿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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