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简易流程转普通流程规定 |
释义 | 简易流程转普通流程的规定为: 1、可以由当事人对适用简易流程提出异议,申请转为普通流程; 2、也可以由法院在案情复杂的情况下,主动转为普通流程。 一、刑事案件开庭流程是什么 刑事案件的审理有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普通程序的开庭流程分为:1、案件基本信息公布;2、法庭调查;3、法庭辩论、4、被告人最后陈述这四阶段。基层法院对事实清楚被告认罪且无异议的案件可适用简易程序,相比普通程序,简易程序有确认被告人是否同意的前置程序,但可简要宣读起诉书,简要发问,而最后陈述不可省略。 二、民事诉讼普通程序审理期限是多长时间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 三、起诉离婚的流程大致是怎样的 起诉离婚案件的审理流程: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的,应当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规定审理或者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当事人认为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规定审理或者裁定转为普通程序;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第一百七十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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