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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简易流程转普通流程规定
释义
    简易流程转普通流程的规定为:
    1、可以由当事人对适用简易流程提出异议,申请转为普通流程;
    2、也可以由法院在案情复杂的情况下,主动转为普通流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的,应当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规定审理或者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当事人认为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规定审理或者裁定转为普通程序;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第一百七十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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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3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