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无因管理是指管理人没有法定或约定的责任,但出于保护他人利益而管理他人事务。遗失物是指非出于遗失人意愿而暂时失去占有权的物品,通常是动产。拾得遗失物属于实际行为,拾得人不必具备行为能力。 法律分析 无因管理的定义是指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实际行为。遗失物的定义是指非基于遗失者意志而暂时丧失占有的物品,遗失物只能是动产,拾得遗失物属于实际行为,不需要拾得人具备行为能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无因管理定义】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定的权利;但是,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
该内容由 叶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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