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处置公司财产,应当由公司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做出决议,公司卖车后应当将钱款汇入公司的账户,若公司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卖车的欠款,构成职务侵占罪,应当承担刑事处罚,若公司有意规避入账,虚构公司的收入,不申报或者虚假申报营业所得,构成逃税,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