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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居住权不用去继承可以转让吗?
释义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居住权是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的用益物权。居住权具有人身专属性,不可以转让或者继承。
    一、什么人享有居住权呢
    居住权合同约定的人享有居住权。
    居住权只能由自然人享有,不能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且具有高度的人身依附性,一般不能转让或继承。居住权的设立以无偿性为原则,有偿性为例外。
    但法律允许当事人私人自治,有偿地设立居住权。居住权是是指以居住为目的,对他人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所享有的占有、使用的权利,具有物权属性。
    二、民法典里关于居住权的规定有哪些?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关于居住权的规定是这样的:1、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2、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3、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4、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5、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三、居住权是否受到法律保护
    居住权受法律保护。最新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承认了居住权并对居住权的概念、设立等作出相应的规定。居住权的设立应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并且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居住权设立之后,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进行占有使用,以满足生活居住需要。注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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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7 12:4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