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产登记证上权利人就是房屋产权所有人。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唯一合法凭证。房屋所有权是以登记为准的,房屋办理产权登记,领取房产证后,房产证是的产权人就是房屋的权利人。房屋所有权人,是指有房产证的,以房产证登记的姓名为准,没有房产证的,以购房合同买受人为所有权人。一般所有权人是可以对房屋进行出售、管理权或者是处分的。同时对于房子所给自己带来的收益也会由房屋所有权人获得。房屋所有权登记,会发给所有人房产证。房产权利人是房产独有,是对房产有处分权利的人,在买卖或抵押、转让的时候需要到场签名同意后才可以生效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办理房产证的过程 办理房产证的过程如下: 1、初始登记,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是办理房产证过程的必要前提条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其办理房产证所需材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主管部门; 2、填写申请表,申请表填写之后需要开发商签字盖章; 3、拿会测图或表; 4、领取相关证件; 5、缴纳公共维修金; 6、按照规章时间领取房产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