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债和公司债的区别 |
释义 | 法律分析:区别为发行主体不同,流动场所和定价不同,发债资金用途不同,信用基础不同等方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五十五条:公司以实物券方式发行公司债券的,必须在债券上载明公司名称、债券票面金额、利率、偿还期限等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 《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第五条:本条例所称企业债券,是指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第六条 企业债券的票面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企业的名称、住所; (二)企业债券的面额; (三)企业债券的利率; (四)还本期限和方式; (五)利息的支付方式; (六)企业债券发行日期和编号; (七)企业的印记和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签章; (八)审批机关批准发行的文号、日期。 第七条:企业债券持有人有权按照约定期限取得利息、收回本金,但是无权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 第八条:企业债券持有人对企业的经营状况不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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