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在投保人申请保险时,有义务进行风险评估和了解被保险人的健康情况。但是,对于某些特定的疾病风险,保险公司并不一定都会进行了解或告知。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在投保前对要投保的财产或者人身情况进行评估,确定保险责任和保险费率。” 2.《保险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保险人有义务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如实告知被保险人其所知道的有关被保险人的情况和被保险财产的情况,包括已经发生或者正在发生的风险。对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隐瞒的事实,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3.《医疗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医疗保险人有义务为被保险人提供医疗保险服务,告知被保险人有关医疗保险的有关政策、服务内容及其变化情况等。” 综上所述,保险公司在投保人申请保险时,有义务进行风险评估和了解被保险人的健康情况。但是,对于某些特定的疾病风险,保险公司并不一定都会进行了解或告知。因此,被保险人在投保时需要仔细审阅保险合同条款,了解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