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施工承包合同协议 |
释义 | 法律分析:施工合同亦称“工程合同”或“包工合同”。指发包方 (建设单位)和承包方 (施工单位)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任务,明确相互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签订施工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符合国家政策,并具备经批准的承包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总概算,承包工程所需的投资和统配物资已经列入国家计划,当事人双方均有履行合同的能力等基本条件,以保证施工合同切实可行。 一、建设工程有什么承发包方式 建设工程承包方式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 1、建设工程总承包。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2、建设工程联合承包; 2、建设工程独立承包。并不将建设工程的全部建设工作发包给某一承包人,而是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分别签订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勘察人。设计人、施设计、施工合同,勘察人。 承发包方式的种类如下: 1、按确立承发包关系的方式不同,可分为协议方式和投标方式。前者指承发包双方根据国家计划安排,通过协商达成协议,确定承发包关系。后者指建设单位拟定标底后,通过公开招标或指定招标两种形式邀请施工企业投标,并选择投标条件最优的施工企业,确定承发包关系; 2、按甲乙双方隶属关系的不同,承发包方式可分为内包和外包两种。甲乙双方同属一个部门领导的,称为内包,反之,则称为外包; 3、按材、料供应方式的不同,承发包方式可分为包土包料、包工半包料和包工不包料三种。随着基本建设材料供应体制的改革,包工包料方式将占主导地位; 4、按包工层次的不同,承发包方式还可以分为总包和分包。 二、劳务分包合同和承揽合同区别是什么 劳务分包合同和承揽合同区别是合同形式的差异。承包合同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定作人为自然人时常采用口头的。劳务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将承包工程中的劳务分包给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活动。在建筑行业,负责招聘工人的施工责任单位和施工单位依法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在建筑行业,A施工单位承包工程并购买材料,然后要求B劳务施工单位负责招聘工人,即劳务分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为重要合同,应书面订立。这是国家监督管理基础设施的需要,也是由建设工程合同履行的特点决定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条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第七百九十一条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第七百九十二条国家重大建设工程合同,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订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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