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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农村房屋赠与是否有效
释义
    将农村房屋赠与给配偶、子女的,并在房屋登记机构办理了过户登记,该赠与房屋行为是有效的。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百六十条,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赠与房屋能反悔吗
    房屋赠与是可以反悔的。
    在房屋权利未转移前,即未办理登记手续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权利人已经转移,但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或者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可以反悔。
    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约定。
    二、房屋赠与如何过户手续
    房屋赠与过户的,有5个步骤。分别是:1、签订赠与合同。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2、缴纳费用。要赠与双方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在房产交易部门缴费;3、办理公证。按照规定,房屋赠与要办理公证;4、办理产权转移;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条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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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7: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