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商家明知道产品坏了不给换的处理如下: 1、去工商局或者消费者协会投诉。 2、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消费者购买产品时发现产品质量有问题,是可以拒绝付款的,如果因此产生纠纷的,是可以向消费者委员会投诉的。 3、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给消费者造成其他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4、经营者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当消费者购买的符合退换条件的商品要求退换时,商家不归还的话,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的。 商品损坏赔偿标准如下: 1、损坏商品赔偿规定为经营者赔偿的金额是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的三倍; 2、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3、经营者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还应承担行政处罚的,例如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等处罚的,应依法承担。 综上所述,买了产品有问题厂家不处理的话是可以去工商局或者消费者协会投诉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