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办理上牌时需提供居民身份证或者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合法有效的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购车发票或者其他车辆合法来源证明;车辆出厂合格证。若无法提供合格证明、销售发票等来历证明的,填写车辆来历承诺书。现场办理上牌时,车辆所有人(或受托人)需携带相关证件及车辆资料前往各电动自行车和非标电动两轮车登记服务站点交验车辆现场办理,并核发号牌。 法律依据:《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省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维修、登记、通行、停放、充换电以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电动自行车,是指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能力,能实现电助动、电驱动功能,并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两轮自行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