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无籍房如何证明产权
释义
    1、登记申请。由建设主体及住建局委托物业办、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牵头到无籍房办公室申请办理。2、初步确认。针对受理的无籍房,经审核,无异议,由无籍房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无籍办)向无籍房领导小组提交审核意见;若有异议,及时提出,研究解决。3、部门审核。各部门根据无籍办呈报的无籍房项目资料,结合本部门职责进行审核。4、组织会签。无籍房领导小组组织召开联席会议,事涉部门统一进行会签,并在房产申报确认登记表上加盖公章。加盖公章的确认登记表,作为无籍房确权登记的唯一依据。5、整体备案。申请人凭无籍房领导小组审核的房产申报确认登记表,到房屋产权管理中心进行整体备案。6、材料审核。由购房人持身份证、夫妻关系证明(单身证明)、原始购楼收据(发票)、购楼合同(证明)、测绘成果报告、完税证等相关手续到房屋产权管理中心进行登记审核。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
    第四条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本办法所称房屋登记机构,是指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负责房屋登记工作的机构。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3 19:5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