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检察院法警没有枪。 检察院的司法警察,按照法律规定是配置制式枪支的;枪支实现集中管理,也就是说枪支不是归个人保管的;检察院的法警没有枪,配置的枪不是给个人的。法警在公务活动中,需要使用警械、枪支,必须事先经法定程序,在法定情形下,经检察长批准方可使用。 司法警察简称“法警”。司法机关所设执行特定任务的警察。主要任务:警卫法庭,维持法庭秩序,押解犯人出庭受审,执行搜_、拘传、送达、协助执行人员执行法院判决和裁定,协助检察人员进行侦查活动等。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各级人民法院设司法警察若干人;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根据需要可以设司法警察。在旧中国,司法警察除指司法机关中的警长和警士外,还包括宪兵,铁路、森林、渔业、矿业和其他专业警察机构中的警长、警士。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组织包括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警务部(司法警察局)、高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总队、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基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组成。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组织包括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警务部(司法警察局)、省级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总队、地市级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支队、基层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大队组成。 司法警察授予警衔,警司及以下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或省一级人民检察院授予,警督、警监由最高人民法院或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司法警察警衔最高为一级警监。 《人民检察院枪支管理规定》第三条 人民检察院的枪支管理,实行统一领导,逐级负责的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