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合同不会自动解除。自动离职是指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时不履行解除手续,擅自出走离岗,或者解除手续没有办理完毕而离开单位。 员工由于自身的原因没有通知单位主动离职,在没有办理正式的离职手续就强行解除与单位的劳动关系离开单位。但是劳动法律法规并不存在自动离职或是自动解除劳动合同的说法。员工“自动离职”后,在劳资双方均没有明确书面表示辞职或辞退的情况下,劳动合同其实并未解除,单位仍应对劳动者承担某些劳动法上的义务。只有当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员工解除、协商解除三种情况,劳动关才会终止。 一般情况下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天或者三十天通知单位解除合同,特殊情况下可以要求立即解除。劳动者预告性解除劳动合同,若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可提前3日以书面或口头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若过了试用期,劳动者则需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方可解除劳动合同。但是,若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或者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劳动者也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以上便是关于自动离职的法律规定,劳动者应当遵守劳动合同的要求,尽量避免劳动纠纷。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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