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山东双女户补贴政策2022 |
释义 | 山东省双女户补贴政策:符合原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父母,按孩子出生时间(二女户以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时间),一年内参保县政府承担90%、个人承担10%,二年内参保县政府承担80%、个人承担20%,三年内参保县政府承担70%、个人承担30%,三年以上夫妻双方参保的县政府承担50%、个人承担50%,一方参保的县政府承担70%、个人承担30%。 针对父母的补助政策 (1)生育奖励资金 条件一般要求夫妻双方都是农业户口或者农村居民户口;1973年到2001年中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律;生育2个女孩时自愿在规定时间内采取绝育措施;现在只有一个子女/2个女孩/子女死亡无子女;60岁以上。如果满足条件,想村委会提出申请,向上级卫生计生部门报告审核通过之后就能获得补助资金了。 山东基本上是一次性给予600元以上的奖励,比如夏津县对农村自愿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双女户家庭,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现金奖励。 当然有的地方也是按月发放的,比如今年山东省临沂市就规定农村合法生育双女户,夫妻年满60岁每月可申领80元,半年发放一次。 (2)新农合优惠政策 如果父母参加了新农合,个人应缴纳费用由县级财政解决,并且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3)免收土地登记费 按照规定,双女绝育户在使用土地、办理土地使用证时,国土资源部门可免收土地登记费。 (4)减免土地承包金额 双女户如果想要承包土地、山林、果园、河滩、水塘等项目,政府会给予减免10%的承包金,同时享受免费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技术培训。 (5)双女不在身边的双女户可优先集中供养 对于60周岁以上的双女户父母,如果两个女孩都无法在身边照顾自己,可以优先安排住敬老院或者老年公寓进行集中供养。 (6)增加集体收入分配份额 有的地区是以人均分配集体收入,有的地区是以户分配集体收入,前者可加1人的集体收入分配份额,后者可提高户均集体收入分配份额的20%(部分地区是10%)。 (7)优先办理养老保险或发放养老补贴 (8)若人均收入地狱当地平均水平,每年可申请2000元额度内的全额贴息贷款。 针对双女的补助政策 此外,对于农村双女户的孩子来说,也有一些补助政策,比如:上学加分优惠政策。具体加多少分各市规定可能不太一样,比如济宁市是给予初中升高中时增加10分的照顾。 法律依据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计生委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 一、要进一步提高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重要意义的认识 我市自全面推行计划生育以来,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在新形势下,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任务依然十分艰巨,必须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改善出生婴儿性别结构,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农村的稳定和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农村人口的有效控制和人口素质的进一步提高。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是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制度创新,是鼓励农民响应党和国家号召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一项重要举措。建立和落实此项制度,对于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引导基层干部更加关注农民的切身利益,促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向依法管理、政策推动、优质服务方向转变,逐步建立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解除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后顾之忧,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的基本内容和原则 (一)试点单位。从2004年开始,市从9个县区各选择1个计划生育工作基础较好的乡镇、办事处(菏泽开发区除外)作为市级试点单位。同时鼓励县区自行试点,每县区的试点乡镇、办事处至少1个。市级试点单位的产生,本着自愿的原则,由乡镇、办事处自行申报,县区签署意见后于8月15日前报市,市在8月25日前确定试点乡镇、办事处。 (二)奖励扶助对象。在现行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对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人给予奖励扶助。1.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2.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1973年至2001年期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3.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4.年满60周岁。 (三)奖励扶助标准。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农村计划生育夫妻,按照每人每月3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直到亡故为止。已经超过60周岁的,以该政策开始执行时的实际年龄为起点发放。发放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金不计入奖励对象的家庭收入中,不影响其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五保户”待遇。 (四)资金来源和发放。市级试点单位由市、县财政分级负担,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其中:市级承担50%,县级承担50%。县级试点单位奖励扶助金,由县级财政负担。 (五)试点工作原则。 1.统一政策,严格控制。由市制定奖励扶助对象的确认条件和奖励扶助最低标准,确保政策执行的一致性。2.公开透明,公平公正。通过张榜公布、逐级审核、设立公开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等措施,严禁弄虚作假,确保政策执行的公正性。3.直接补助,落实到人。奖励资金直接发放到人,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奖励扶助金和以扣代罚等各种名目的违规行为。4.健全机制,完善配套措施。要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措施,逐步建立健全确保奖励扶助制度落实的管理、服务和监督机制。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探索,稳步推进 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是一件利国兴邦、造福于民的大好事,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并将这项工作纳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统一部署,抓好督促落实。各试点单位务必从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和作风,提高对做好试点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采取切实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努力把好事办好、办实;要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奖励扶助具体方案,报市计生委、市财政局审批后执行;要搞好基线调查,落实相关配套政策,规范运行程序,建立计生、财政部门相互制约的资金审核、资金管理、安全发放与监督评估机制,确保执行奖励扶助制度的客观公正,确保奖励扶助资金直接发放到人。 计生部门要严格把握政策,主动与公安、民政部门协调,做好奖励扶助对象的资格确认、信息档案、数据汇总分析和日常管理监控等工作。财政部门要将奖励扶助金纳入预算,建立专户,确保经费及时足额到位,并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新闻宣传机构要加大对建立奖励扶助制度的社会宣传力度,让广大农民了解国家建立奖励扶助制度的重大意义,增强政策执行的透明度,使农民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监察、审计等部门要积极协助做好相关监督评估工作,将奖励扶助政策、对象和奖励扶助金发放情况张榜公布;同时通过设立举报电话等措施,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对发生虚报、冒领、克扣、贪污、挪用、挤占奖励扶助金者,要严肃追究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触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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