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用由其监护人承担,如监护人无力承担,则应向对方提出要求。但是,此种要求应当是合理的和情理之中的。如果子女在父母离异的情况下生活费用不够,可以向对方父母(也就是另一方监护人)提出合理要求。监护人应当共同承担孩子的生活费用。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应当承担抚养、教育、保健、安全等方面的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父母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并使其受到教育、有为立业的帮助和保护。” 3.《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八条:“离婚后,由父母共同行使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共同负担抚养费用。” 因此,如果孩子生活费不够,监护人可以向对方提出要求,并应当合理地分配生活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