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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函询后立案是怎么回事
释义
    法律分析:说明存在严重违纪现象,需要追究党纪责任。凡报请批准立案的,应当已经掌握部分违纪事实和证据,具备进行审查的条件。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
    第十八条 采取谈话函询方式处置问题线索,应当拟订谈话函询方案和相关工作预案,按程序报批。对需要谈话函询的下一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应当报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必要时向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报告。
    第二十条 函询应当以纪检机关办公厅(室)名义发函给被反映人,并抄送其所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被函询人应当在收到函件后15个工作日内写出说明材料,由其所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发函回复。
    被函询人为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的,或者被函询人所作说明涉及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的,应当直接回复发函纪检机关。
    第二十一条 谈话函询工作应当在谈话结束或者收到函询回复后30日内办结,由承办部门写出情况报告和处置意见后报批。根据不同情形作出相应处理:
    (一)反映不实,或者没有证据证明存在问题的,予以了结澄清;
    (二)问题轻微,不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采取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等方式处理;
    (三)反映问题比较具体,但被反映人予以否认,或者说明存在明显问题的,应当再次谈话函询或者进行初步核实。
    谈话函询材料应当存入个人廉政档案。
    第二十五条 经过初步核实,对存在严重违纪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应当立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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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9 14:1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