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押金凭证不见了怎么办 |
释义 | 一、押金收据丢了怎么办 1、押金收据丢了的,可以先与收取押金一方进行协商,协商一致的,可以退还押金。若是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证明自己已经交付了押金,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六条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二、收据的不同种类 1、内部收据是单位内部的自制凭据,用于单位内部发生的业务,如材料内部调拨、收取员工押金、退还多余出差借款等等。这时的内部自制收据是合法的凭据,可以作为成本费用入账。 2、单位之间发生业务往来,收款方在收款以后不需要纳税的,收款方就可以开具税务部门监制的收据。 3、行政事业单位发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可以使用财政部门监制的收据。 4、单位与部队之间发生业务往来,按照规定不需要纳税的,可以使用部队监制的收据,这种收据也是合法的凭据,可以入账。 5、除上述几种收据外,单位或个人在收付款时使用的其他自制收据,就是日常所说的白条,是不能作为凭证入账的。 该内容由 苏湖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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