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以领结婚证。我国是允许补办结婚登记手续的,当事人怀孕时未领证的,在孩子快出生时,可以去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确立法律上的婚姻关系。补办结婚登记的手续跟普通结婚手续是一样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补办申请,并且提供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以及本人无配偶、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婚姻登记机关受理补办申请后,会对当事人的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且询问当事人的相关情况,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结束后,认为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会当场发给结婚证,不符合结婚登记登记条件的,会不予登记,并且会告知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