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过期产品报废是否进项转出 |
释义 | 法律分析: 过期产品报废一般不需要进项转出。以下情况不需要做进项税转出处理: 1.由于质量问题,造成的原材料、半成品及产成品不能用于生产或销售而报废; 2.由于产品质量问题,售后发生召回,造成材料的报废; 3.产品更新换代,部分专用材料失去了使用价值,形成的报废。《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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