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实缴资本为0有什么风险 |
释义 | 对企业的实收资本实行认缴制后,企业可以通过股东章程的约定的方式来确认实缴资本的时间,实缴资本为0的时候,公司缺乏对应的资金来进行生产经营活动,需要向股东或者债权人借入资金,而且股东也更容易产生懈怠,容易对公司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一、实缴出资额是0的公司怎么样 如果一家公司认缴出资额3000万,实缴出资额0元的话。 实际上这是2014年以后实行认缴制好的企业的做法,认缴3000万,甚至有的会在30年后缴,也可以间接表明公司没有实力,也有的是为了公司资金流动。 但公司表明愿意承担3000万的风险,至于真出事了到底拿的出,还是拿不出来,那就另说了。 一般这样的公司企业银行账号不怎么用,出事了法院冻结就冻结。 二、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期限是多久 按照新修订的《公司法》及相关条例,“注册资本”的登记管理已经从“实缴登记制”调整为“认缴登记制”,也就是说注册资本的实缴已经没有期限承诺限制,也没有认缴最低限额,也不再需要《验资报告》。 (一)不规定实缴时间,不代表可以不实缴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由此可见股东仍有按照其约定实缴出资的义务。 (二)未实缴期间不代表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内责任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股东不按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对外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规定,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提起诉讼的原告,请求公司的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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