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方针: 坚持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 二、政策: 积极引导农民组织起来,走互助合作道路;遵循自愿互利、典型示范和国家帮助的原则,已互助合作的优越性吸引农民走互助合作的道路。 三、办法: 采取三个互相衔接的步骤和形式,从组织带有社会主义萌芽性质的临时互助组和常年互助组,发展到以土地入股、统一经营为特点的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再进一步建立土地和主要生产资料归集体所有的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村中的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参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经营自留地、自留山、家庭副业和饲养自留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