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应纳税所得额=(月收入-五险一金-起征点-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专项附加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但是如你当月累计收到工资是:扣除社保*元,公积金*后任然得到20000元,那么你的纳税所得额就为20000-5000=15000元;而你的应交个税为15000*25%=3750元速算扣除=1005,实交个税=3750-1005=2645;你的到手工资收入:20000-2645=17355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