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外地可以办身份证吗?身份证过期了 |
释义 | 异地只能受理符合条件的身份证补领、换领业务(首次申请领取的,只能在户籍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办理),具体的手续和资料(受理方等),可以参照如下:根据《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制度》第二十八条规定: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本人可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1.第一步:异地受理点申请。申请人持办证资料依据到居住地所设异地受理点办理手续,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 2.第二步:现场采集信息。申请人交验所持资料依据,窗口民警审核通过后,现场采集人像和指纹信息(办理丢失补领业务的同步办理身份证挂失申报)。 3.第三步:缴纳工本费。申请人按照到期换领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40元的标准缴纳工本费,同时领取公安机关发放的《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4.第四步:异地受理点领证。完成申请30日后,申请人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申办补领、换领居民身份证的跨省异地受理点核验并领取证件。 法律依据:《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规定,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