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参加间谍组织,成为间谍组织的成员,充当间谍。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它是指为军事侵略我国国家的敌国提供攸关我国安全的重大车班设施、建设项目、城市等目标的行为。间谍罪,是指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者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行为;根据刑法的规定,间谍罪是行为犯,并不以实际上发生法定的危害结果作为犯罪成立的要件,只要实施了间谍行为,即构成本罪。 间谍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安全。即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安全是主权国家独立自主地生存和发展的保障,关系国家存亡的大事,世界上无论哪一个国家,都是将维护国家安全摆在首位,以巩固自己的政权。间谍行为有:参加间谍组织,成为间谍组织的成员,充当间谍;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根据敌人的指示轰击目标等。 间谍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安全。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参加间谍组织或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者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行为。 3、犯罪主体 主体要件本罪的犯罪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是中国公民,也可以是外国人或无国籍人。 4、犯罪主观方面 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其故意的内容表现为行为人明知是间谍组织,或者明知是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任务等等而参加或者予以接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条 有下列间谍行为之一,危害国家安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二)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