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京房产证办理流程 |
释义 | 房产证办理的程序 一、申请登记程序: 咨询──准备资料──递交资料──等待结果──交费领证 二、收件内容: 1、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交易类,售房单位须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 2、有资质的测绘机构出具的房屋测绘成果(售房单位统一发放) 3、个人身份证件(查验原件,交复印件) 4、商品房买卖契约 5、物业维修基金交款发票 6、委托书(本人不能亲自办理时出具) 7、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查验原件,交复印件) 8、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购买通知书(购买经济适用房提供) 1、未成年人购房需提供监护关系证明(户口簿、出生证、独生子女证等) 2、第7项为单位申请登记时提交 三、收费标准: 1、商品房买卖: 住宅:房产登记费: 80元/证 开发商须缴纳房产交易手续费、测绘费,详见服务大厅收费标准公示栏 非住宅:房产交易手续费:转让双方各 5元/平方米 房产登记费:按宗收取,详见服务大厅收费标准公示栏 开发商须缴纳测绘费,详见服务大厅收费标准公示栏 2、经济适用房: 房产登记费: 40元/套测绘费(开发商缴纳):0.8元/平方米 3、其他税费: 1)、契税: 购买自住普通住宅的契税税率为 2%,其他房屋转移行为的税率为 4%。 2)、物业维修基金: 多层(无电梯):房屋成交价的 2%小高层、高层(有电梯):房屋成交价的 3% 四、工作时限: 10天(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八条不动产以不动产单元为基本单位进行登记。不动产单元具有唯一编码。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不动产登记簿应当记载以下事项:(一)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用途等自然状况;(二)不动产权利的主体、类型、内容、来源、期限、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三)涉及不动产权利限制、提示的事项;(四)其他相关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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