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析: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动车一方没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八条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第六十二条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