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是“继往病史”,但并没有明确规定“继往病史”是否包含过去已经治愈的良性肿瘤。如果保险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则应以最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为准。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三十条:“被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中的条款,有权要求保险人作出书面解释。” 2.《保险法》第二十九条:“保险合同中的条款应当合法有效,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保险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人身损害保险合同中对保险责任的免除条款应当明确、具体。” 为避免因“继往病史”而被拒赔,建议:在购买保险时,应仔细核对保险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尤其是对于疾病的定义、保险责任的免除条款等内容要进行详细了解。如有疑问,应及时与保险公司沟通并要求书面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