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三个月一定要上班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不一定,工伤后在治疗康复期间是不用上班的,且有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停工留薪期。因此工伤后3个月如果没有完全康复是不用去上班的,不过需要医院的相应证明。 一、工伤十级伤残停工留薪期多少个月 十级伤残停工留薪期一般以医疗证明为准,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二、工伤后不想上班怎么办 工伤后,不想上班的,可以按照旷工处理的,但如果是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是可以不用上班的,用人单位应当允许不用上班,并且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员工所在的用人单位应当按月支付其工资待遇。因此工伤后,员工不想上班的,需要看是否有法定不上班的情形,有的话,是可以不用上班的,没有的话,应当上班,不上班的,可以按照旷工处理,严重的话,还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工伤住院期间发工资怎么算 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在日常生活中是很普遍的,劳动者出现工伤的时候,用人单位应该向有关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还应该按法律的规定给劳动者一定时间的治疗期,那么工伤住院期间工资怎么算?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确定。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的,需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停工留薪期结论为最终结论。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原工资”,《工伤保险条例》未定义,大多数采用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用人单位不依法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的,工伤职工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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