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方拖欠房租费解除合同怎么办 |
释义 | 对方拖欠房租费解除合同应当先由房主敦促租客履行剩余期限的交租义务,发出催告通知后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租金的,房主可以根据租赁合同中的有关约定条款通过法律手段提起诉讼追究租客的违约责任并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一、可以在法院直接起诉解除合同吗? 解除合同可到法院进行起诉,但要符合解除合同的条件,比如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等,否则无法解除或要承担违约责任。合同解除条件成就后,不向对方发出通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合同,属于公力救济,无需事先通知对方。 二、租客不交租金可以换锁吗 租客不交租金,房东不可以直接换锁。房东可以申请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应该向租客发出解除租赁合同的通知,解除不可以换锁,属于侵权行为,可以起诉要求排除妨碍。根据相关法律条文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三、停水停电会影响房租吗 发生房租纠纷不能随意停水停电。房东可以邀请租客所在单位或居委会敦促其履行剩余期限的交租义务,发出催告通知后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租金的,房东可以根据租赁合同中的有关约定条款通过法律手段提起诉讼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并有权收回房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