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单位都干了大半个月,还没和我签合同怎么办? |
释义 |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如果雇主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雇主应支付劳动者每月工资的二倍。在劳动争议中,如果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由雇主掌握,雇主有责任提供;否则,雇主将承担不利后果。劳动者在申请劳动仲裁时需要提供基本证据证明与公司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并依法主张二倍工资。 法律分析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之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3、你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但在申请仲裁时你应当提供基本证据证明自己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如工牌、上班打卡记录、二位以上的同事证明、你代表公司对外是否签订过合同等;你的工资及补助标准属于公司掌握管理的,应由公司提供,否则,由公司承担不利后果;你可以依法向公司主张二倍的工资。 拓展延伸 如何处理单位拖延签订合同的情况? 当单位拖延签订合同时,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处理这种情况。首先,与单位进行沟通,明确双方的期望和要求,并要求他们尽快签订合同。如果单位没有明确原因或一直拖延,您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了解您的权益和可行的法律途径。同时,保留所有与单位的沟通记录和证据,以备将来可能的纠纷。此外,您还可以考虑与单位进行谈判,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例如签署临时协议或延长谈判期限。最重要的是,保持耐心和冷静,并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 结语 根据《劳动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单位支付二倍工资。在申请劳动仲裁时,劳动者应提供与争议事项相关的证据,如工牌、打卡记录、同事证明等。单位应提供与争议事项相关的证据,否则承担不利后果。如果单位拖延签订合同,劳动者可与单位沟通、咨询律师并保留证据,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三条 【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九条 【不出具解除、终止书面证明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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