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担保债权数额和贷款金额 |
释义 | 保证担保的范围就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请求保证人代为履行或负连带责任以及申请法院予以强制执行的范围。主要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所以说,担保的范围不仅仅包括主债权的借款金额,还应当包括因此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一、保证担保范围包括什么 担保的范围包括: 1、全部主债权。在担保合同中,如果没有具体的特别协议,应视为担保主债权的全部。 2、利息。利息有两种:法定利息和约定利息。主债权产生的利息,无论是法定利息还是约定利息,都应列为担保对象。 3、违约金。必须是主债权应付的违约金才能保证。违约金虽然具有从属性,但具有一定的独立性。除主债权外,还应当另行确定违约金合同或者独立条款,以保证合同和主债的成立为限。 4、损害赔偿。主债造成的损害赔偿债务,应当保证。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损害赔偿债务的发生是因为债务不履行还是延迟履行,只要归因于债务人,保证人都有义务代为赔偿或连带赔偿责任。 二、担保人的作用 根据法律规定,在保证合同之中,当债务到期债务人不能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予以偿还。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六百九十一条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