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交付而产下的小牛归谁所有? |
释义 | 甲将牛卖给了乙但未交付,此时产下的小牛是属于甲的。产下的小牛属于孳息,在交付牛之前产下的小牛,归甲所有,在交付牛之后产下的小牛,归乙所有,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甲将牛卖给了乙但未交付,此时产下的小牛归谁呢 甲将牛卖给了乙但未交付,此时产下的小牛归甲。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当事人没有其他约定的情况下,合同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所以牛在没有被交付的情况下产下小牛的,该小牛归甲方所有。 甲因乙的原因对丙违约,谁应向丙承担责任呀 甲因乙的原因对丙违约,甲应向丙承担责任。甲对丙违约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乙造成的,甲在承担违约责任后可以向乙追偿。 买卖合同成立生效但交付地点未明确应该怎么办呀 买卖合同成立生效但交付地点未明确的,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协商之后达成补充协议就交付地点进行补充。如果当事人无法达成补充协议的,可以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买卖合同成立生效但交付地点未明确应当怎样解决呀 买卖合同成立生效但交付地点未明确应当协商订立补充协议,没有约定交付地点的或交付地点约定未明确的一般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补充协议,或按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交付地点。 买卖合同成立生效但交付地点未明确,如何解决 买卖合同成立生效但交付地点未明确的解决方法有:买卖双方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不能确定的按照履行义务方的所在地确定。 该内容由 杨海艳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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