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政府强行拆迁怎么办 |
释义 | 房子被非法强制拆除,当事人有权对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限期拆除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提出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由人民法院审查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被拆迁人在遇到了行政机关强拆时可以在针对行政机关强拆行为提起的行政诉讼中一并提出行政赔偿的请求,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一、顶楼违建会被强拆吗 不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行政机关作出限期拆除违章建筑的决定后,在限期拆除期限内直接实施强制拆除的,属于违法强拆。实际上,不仅仅是在限期拆除期限内不得直接强拆,从上述的规定来看,即便是限期拆除期限届满,但只要是在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法定期限内,行政机关也是不得强拆的。 二、房屋被强拆后行政诉讼有用吗 房屋被强拆后,当事人对房屋强拆有异议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是有作用的,如果非法强拆的,可以主张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第三十八条在起诉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件中,原告应当提供其向被告提出申请的证据。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被告应当依职权主动履行法定职责的; (二)原告因正当理由不能提供证据的。 在行政赔偿、补偿的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三、遇到家里面的房子被行政违法强拆怎么追责 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请求国家赔偿的,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申请,或者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中一并提出赔偿请求。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在两个月内决定是否赔偿,对于不赔偿决定,受害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行政机关违法强制拆除原告房屋,人民法院判决予以行政赔偿时,赔偿标准不得低于原告依照征收补偿方案可以获得的征收补偿标准。原告请求赔偿依照征收补偿方案可以获得的奖励,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六条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或者无效的,可以同时判决责令被告采取补救措施;给原告造成损失的,依法判决被告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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