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之间性生活女方不同意如何办? |
释义 | 夫妻过性生活女的不同意涉嫌强奸罪。法律上,从来结婚证不是用来代表可以合法强奸他人的证件。所谓强奸,最主要的定义是什么,不是你们是不是男女朋友关系,是不是夫妻关系,是不是滚过床单,是女方是否自愿,这才是强奸罪最重要的定义。至于女方和男方是什么关系,不过是用来侧旁证明女方是不是自愿而已。因此可以这么理解,不管是不是夫妻,是不是男女朋友,是不是暧昧对象,只要发生性关系女方不自愿的,就是强奸罪。法律没有规定,夫妻例外。婚内强奸,按照理论上的阐释,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亦有特指在婚姻状况处于非正常的情况下,如分居、提起离婚诉讼等期间),丈夫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违背妻子意志,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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