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供暖期间,供热公司有责任保证室内温度达标。业主可委托第三方机构检测室温,并保留测温记录。供热公司若未能提供安全、稳定、质量合格的供热服务,应承担举证责任并适当减免供暖费。 法律分析 暖气不热无权拒绝交取暖费。根据规定,供暖期间应当保证采暖用户的室内温度不低16°C。供热公司需提供安全、稳定、质量合格的供热服务,定期对用户室温进行检测。业主对室温达标存有争议可委托具备室温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检测,并保留测温记录。供热公司应对温度达标承担举证义务,否则应适当减免供暖费。 拓展延伸 取暖费不合理,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当遇到取暖费不合理的情况时,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与物业或供暖单位进行沟通,详细阐述问题并要求解决。如果沟通无果,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以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同时,收集相关证据,如温度记录、维修记录等,以支持自己的主张。此外,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以寻求帮助和调解。最后,如果上述方法无效,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记住,在维护权益的过程中,要保持冷静和理性,遵守法律程序,以取得最好的结果。 结语 合理维权保障取暖费。供暖期间,室温应达标,供热公司有义务提供稳定安全的供热服务。业主可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室温检测并保存记录,供热公司应承担举证责任。如发现问题,与物业或供暖单位沟通解决,咨询律师了解法律法规,收集证据支持主张。如仍无效,可向相关部门投诉,申请法律途径解决争议,维护合法权益。冷静理性,遵守法律程序,以获得最佳结果。 法律依据 《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条 用户应当按照规定的热价按时交纳供热费用。对无正当理由拒交供热费用的用户,供热企业可以按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 《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一条 热力企业(单位)的供热质量必须符合规定的供热质量标准。达不到规定供热质量标准的,热力企业(单位)应当按照供用热合同的约定对用户进行补偿或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