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大宇重工业烟台有限公司员工工资、奖金集体协商办法介绍 |
释义 | 一、总则:1、本原则制定依据《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张左已2000年第9号令)。2、通过集体协商制定工资、奖金分配方案并鉴定专项集体合同。3、《集体合同》鉴定后,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工资、奖金协议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或解除协议。二、工资、奖金集体协商代表:1、协商双方各确定一名首席代表:公司首席代表由总经理担任;职工方首席代表由工会主席担任。2、协商人数:双方各三名代表(含首席代表)。3、协商双方享有平等的建议权、否决权和陈述权。4、协商代表应遵守双方确定的协商规则,履行代表职责,并负有保守商业秘密的责任,协商代表任何一方不得采取过激、威胁、收买、欺骗等行为。5、协商代表应了解和掌握工资分配的有关情况,应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接受本方人员对工资集体协商有关问题的质询。三、工资、奖金集体协商内容:1、工资、奖金协议的期限。2、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其调整幅度。3、奖金分配及增长方案。4、变更、解除工资、奖金协议的程序。5、工资、奖金协议终止条件。6、工资、奖金协议的违约责任。7、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四、工资、奖金协商参考因素:1、本地区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2、公司劳动生产率及经济效益。3、公司职工工资总额和职工平均工资水平。4、国家有关工资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及当地政府的工资增长指导线。五、工资、奖金集体协商程序:1、有关工资、奖金集体协商的时间安排。为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安排,一般安排在周六下午进行协商。在3月下旬工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审议协商草案,并于3月底结束协商内容,并鉴定专项集体合同。2、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协商双方有义务按照对方要求,在协商开始5日前,提供与工资、奖金集体协商有关的真实情况和资料。3、工资、奖金集体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由公司行政方制作成工资、奖金协议文本,经协议双方首席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公布。(摘自“劳动工资动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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