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实习期和试用期的区别 |
释义 | 试用期和实习期有什么区别:1。身份不同:试用期的自然人只能是劳动者,实习期的是学生。 2、目的不同:试用期间,主要体现用人单位的目的,即获得满足需求的人力资源;实习期间,对于实习生所在单位,学生的实习活动与劳动者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同或相似,但目的有本质区别。学生实习活动主要体现学校和学生的共同目的,以提高实习生的素质。 3、关系不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包括试用期内的权利义务,由《劳动法》及其有关规定规范。劳动合同期限在3个月以内或者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3个月以上1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3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3年以上或者无固定期限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4、合同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超过规定期限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变更相应的劳动合同期限,或者要求用人单位按照非试用期工资标准支付超过期限的工资。实习期间,学生与实习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受劳动法调整。 5、权利义务试用期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承担无过错责任,与劳动者共同履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向劳动者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学生实习所在单位对实习生不承担过错责任,不需要执行最低工资标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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