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公积金基数上限 |
释义 | 法律分析:2023上海公积金基数: (一)2023年度月缴存额上限: 【1】住房公积金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7%的缴存比例所对应的月缴存额上限为3922元。 【2】住房公积金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6%的缴存比例所对应的月缴存额上限为3362元。 【3】住房公积金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5%的缴存比例所对应的月缴存额上限为2802元。 (二)2023年度月缴存额下限: 【1】住房公积金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7%的缴存比例所对应的月缴存额下限为348元。 【2】住房公积金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6%的缴存比例所对应的月缴存额上限为298元。 【3】住房公积金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5%的缴存比例所对应的月缴存额下限为248元。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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