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我国宪法规定的内容如下: 1、宪法的基本原则。也就是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比如国体、基本经济制度、确认取得的成果、基本国策等; 2、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这是宪法内容的大头,也是重点,而且越来越重要。主要有政治权利、经济权利、社会权利、文化教育权利等; 3、国家机构的组织、设置。这是宪法必须的内容,也是宪法的核心。一部宪法可以不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但是一定有国家机构的组织、设置。这样的宪法叫做中立性宪法。主要有,国家机构有哪些、如何组成、相互间关系如何、如何产生,等等; 4、国家的象征,或者叫国家的标志。现代国家一般都有国旗、国徽、国歌,其它的还有国花、国树、国鸟、国家口号、国家箴言等。 宪法的作用如下: 1、宪法保障了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2、宪法促进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建设。 3、宪法推动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4、宪法促进了我国人权事业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 综上所述,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的议案和修改法律的议案,法律委员会审议后,可以向本次常务委员会会议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也可以向下次或者以后的常务委员会会议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十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 (二)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三)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四)解释法律; (五)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作的部分调整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