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高速公路超速10%不到20%的处罚规定为: 一、如果是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扣6分,还会处二十以上两百以下罚款; 二、如果是普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超速百分之十以上不到百分之二十的,不扣分,但是会罚款50元至200元。 具体的处罚情形为: 1、在限速为50公里以下的道路,时速超过限定时速10%以上不到20%的,处50元罚款; 2、在限速为50公里以上80公里以下的道路,时速超过限定时速10%以上不到20%的,处100元罚款; 3、在限速为80公里以上100公里以下的道路,时速超过限定时速10%以上不到20%的,处150元罚款。 法律客观: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 交通事故 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三)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四)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百以上的; (五)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七)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