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现在只有不动产证了。不动产证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是由国土资源部监制的不动产登记簿证。申请人应到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部门递交申请材料、申请权籍调查,市登记中心核准将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后到登记窗口领取不动产证。 不动产证的作用如下: 1、不动产证在对房产进行交易时需要出具的重要法律文件; 2、不动产证没有办理好,这个房产是不可以进行转让、赠与和继承的; 3、不动产证是置换与出租的前提; 4、这个房产无不动产证是不可以质押、典当; 5、无不动产证的房子是没有办法获得拆迁补偿; 6、无不动产证房子所有权归属不明确。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 登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二)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 (三)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