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长期分居想离婚怎么办 |
释义 | 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的,并且就财产分割、怎样抚养权归属等一系列问题都协商好了的,可以到一方住所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注意现在增加了离婚冷静期,双方申请离婚后要在提起离婚申请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后再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放离婚证。 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或者就上述问题没有协商好的,则可以由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办理诉讼离婚,由法院审理双方是否可以离婚。 如果双方是因为感情不和分居的,且分居时间已满两年的,则法院调解无效会判决离婚。 一、办理离婚登记程序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登记离婚:双方应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到一方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这几种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怀孕期间怎么办离婚 一般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是不得提出离婚的,所以如果想离婚的需要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或者由女方提出离婚诉讼;不过如果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诉讼请求的情况,男方也可以提起离婚诉讼。 如果是协议离婚的,需要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一系列问题协商一致的; 双方可以一起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然后经过三十天的冷静期后再由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可以到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起诉后如果法院经过审理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就会判决离婚;反之如果法院认定双方感情尚未破裂的,则不会判决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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