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居民噪音扰民怎么处理 |
释义 | 噪音扰民的,当事人可以报警,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如果是单位在日常生活中超标排放噪声扰民的,居民还可以到环保部门投诉。环保部门接到投诉后,会对反映的噪声污染源进行监测,如果噪声超过排放标准分贝的,环保部门可对其进行处罚。 噪音是一类引起人烦躁、或音量过强而危害人体健康的声音。凡是妨碍人们正常休息、学习和工作的声音,以及对人们要听的声音产生干扰的声音,都是噪音。 不同区域,噪声标准值不同: 1、在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白天50分贝,夜间40分贝; 2、在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包括乡村居住环境,白天55分贝,夜间45分贝; 3、在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白天60分贝,夜间50分贝; 4、在工业区,白天65分贝,夜间55分贝; 5、在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内河航道两侧区域,白天70分贝,夜间55分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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