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务派遣与合同制哪个好? |
释义 | 劳务派遣工和合同工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劳务派遣工和合同工,严格说来是两个公司的员工,分别属于两个不同的劳务主体。其主要不同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用工关系的不同。工作性质的不同。使用上的不同。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章》第三条规章,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前款规章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法律依据,《劳务派遣暂行规章》第三条 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 前款规章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用工单位决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辅助性岗位,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在用工单位内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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