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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注册版权:如何进行名称版权保护?
释义
    名字很难取得版权,更多的是通过商标、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字号等进行保护;著作权注册需要准备相关资料,包括作品样本、著作权登记说明书、身份证明文件等;办理著作权登记可以直接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交申请文件或委托代理机构提交申请文件;作品著作权自愿登记的办理流程包括材料审核、交付申请费、形式审核等步骤。
    法律分析
    一、名字如何注册版权
    名字因短小等原因,很难认定具有著作权法上的独创性,因此很难被认定为作品,也就是说名字很难取得版权,即使版权登记通过了,意义也不大。对于名称,更多的是通过商标、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字号等进行保护。
    二、怎样进行著作权注册
    著作权注册,即著作权登记,分为作品著作权登记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
    作品著作权登记需要准备好所需要的申请资料:作品样本(如果是口述作品或者表演作品,则可以以录音或者摄制方式提供);作品著作权登记说明书(请从作品的创作意图、创作过程、独创性三个方面进行描述);著作权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公司营业执照或者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著作权代理机构的,还需要代理委托书。常见的作品著作权登记有文字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资料,具体有:软件的源程序及文档;软件的名称及版本号、开发完成时间、发表时间;软件运行环境(指软件运行的硬件和软件环境);软件开发使用的编程语言的名称及版本号、源程序总行数;软件的主要功能、用途和技术特点作简要说明。
    办理著作权登记的方法有:一、直接向北京的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交申请文件;二是委托各地的代理机构提交申请文件。
    三、如何申请版权登记
    作品著作权自愿登记的办理流程如下:
    (一)申请者递交材料;
    (二)登记机关在3个工作日内对材料的齐备与否,进行审核;
    (三)申请者交付登记申请费;
    (四)登记机关收到费用后发放受理通知书;
    (五)登记机关在受理后30日内对申请材料的正确与否,进行形式审核;
    (六)登记机关向申请者送达发放登记证书通知或送达不予以办理登记的通知;
    (七)申请人领取登记证书或退回的50%申请费。
    结语
    在名字注册版权方面,由于短小等原因,很难被认定为具有著作权法上的独创性,因此难以取得版权。对于名称的保护,更多的是通过商标、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字号等方式进行。著作权注册分为作品著作权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需要准备相应的申请资料。办理著作权登记可以直接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或委托代理机构提交申请。申请版权登记的流程包括递交材料、审核、缴费、发放受理通知书、形式审核、发放登记证书通知等步骤。申请人可领取登记证书或退回部分申请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修正):第五章 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保护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表演者或者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修正):第五章 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保护 第五十四条 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以参照该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对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给予赔偿。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权利使用费难以计算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了必要举证责任,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等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等;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等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确定赔偿数额。
    人民法院审理著作权纠纷案件,应权利人请求,对侵权复制品,除特殊情况外,责令销毁;对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责令销毁,且不予补偿;或者在特殊情况下,责令禁止前述材料、工具、设备等进入商业渠道,且不予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修正):第五章 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保护 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因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而承担民事责任,以及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申请保全等,适用有关法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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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16 5:05:09